KE-3010_20V_使用说明书 - 第924页
第 2 部 功能详解编 第 9 章 手动控制 9-56 3) 归还吸嘴 将吸嘴归还到 AT C 。 选择 “ 执行 (E)” 按钮、或按 “F3” 键,来进行控制。 归还 R-Head 的吸嘴时,左下部会显示 VCS 图像画面。

第 2 部 功能详解编 第 9 章 手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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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确定]按钮,从指定的 ATC 取出吸嘴。
若指定的 Head 上已带有吸嘴,则把吸嘴归还 ATC。
吸嘴安装正常时,该 ATC 单元会显示黄色。

第 2 部 功能详解编 第 9 章 手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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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归还吸嘴
将吸嘴归还到 ATC。
选择“执行(E)”按钮、或按 “F3”键,来进行控制。
归还 R-Head 的吸嘴时,左下部会显示 VCS 图像画面。

第 2 部 功能详解编 第 9 章 手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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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 信号灯控制
从下拉菜单中点击“其他(O)”-“信号灯控制(S)”,或从命令按钮中点击“信号灯控制”后,可显示信号灯控
制画面。
(1) 状态
在控制结束时显示各单元的状态。
(2) 控制项目
通过单选按钮选择控制项目。
迷你信号灯,在 MS 参数的选项设置中没有选中时,不能选择。
但不受机器设置的“使用单元”设置的影响。
1)红、黄、绿
控制各色信号灯的亮灯/灭灯/闪烁。
选择[亮灯(O)]按钮、[灭灯(F)]按钮、[亮灯/灭灯(/)]按钮、[闪烁(B)]按钮,或按[F3]
键、[F4] 键、[F5] 键、[F6] 键或[Alt] + [4]键,进行控制。
2)警报器
控制警报器的开/关。
选择“ON(0)”按钮、“OFF (F)”按钮、“ON/OFF(/)”按钮或按下“F3”键、“F4”
键、“F5”键来进行控制。
3)迷你信号灯(前/后)
控制各色信号灯的亮灯/灭灯/闪烁。
选择[亮灯(O)]按钮、[灭灯(F)]按钮、[亮灯/灭灯(/)]按钮、
或按[F3] 键、[F4] 键、[F5] 键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