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A-610E CN2010年4月 - 第175页
引线伸 出(表 7-5 )不 应 该 允许违 反 最小 电 气 间 隙 的可能 性 存 在, 或由 于 引线 被 碰撞 而 损伤焊点 , 或 在 后 续操作 中 刺 穿 静 电 防护 包 装 。 注 : 高 频情况 时要对 元器 件 引线 的长 度 有 更 加 精确 的 控 制,以 免影响 产品的设计 功 能。 表7-3 ⽀撑孔导线/引线 伸 出 长度 1级 2级 3级 最小 ( L ) 焊 料中的 引线末端 可 辨 识 1 最 大( …

可接受 - 1级
制程警⽰ - 2,3级
• 元器件本体或熔接珠与焊盘之间的间隙(C)
大于表7-2给出的最大值。
• 元器件本体或熔接珠与焊盘之间的间隙(C)
小于表7-2给出的最小值。
缺陷 - 1,2,3级
• 元器件违反最小电气间隙。
• 元器件高度不满足外形、装配和功能要求。
• 元器件高度(H)超出用户规定的尺寸。
C
H
图7-74
7 通孔技术
7.3.2 ⽀撑孔 – 轴向引线 – 垂直(续)
7-36 IPC-A-610E-2010
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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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线伸出(表7-5)不应该允许违反最小电气间隙的可能性存在,或由于引线被碰撞而损伤焊点,或
在后续操作中刺穿静电防护包装。
注:高频情况时要对元器件引线的长度有更加精确的控制,以免影响产品的设计功能。
表7-3 ⽀撑孔导线/引线伸出长度
1级 2级 3级
最小(L) 焊料中的引线末端可辨识
1
最大(L)
2
无短路危险 2.5 mm[0.0984in] 1.5 mm[0.0591in]
注1:对于制造商已预先确定引线长度、且其小于板厚度的元器件,元器件或引线台肩与板面齐平,在后续形成的焊接连接中不要求引线末端可
见,见1.4.1.5节。
注2:只要不违反最小电气间隙,插座引线、继电器引线、回火引线和其它直径大于1.3mm[0.050in]的引线,可免除最大引线伸出长度要求。
可接受 - 1,2,3级
• 引线伸出焊盘的长度在表7-2规定的最小与最
大值(L)范围内,只要没有违反最小电气间
隙的危险。
•当有规定时,引线满足设计长度(L)要求。
缺陷 - 1,2,3级
• 引线伸出不符合表7-3的要求。
• 引线伸出违反最小电气间隙。
• 引线伸出超过设计规定的最大高度要求。
L
L
图7-75
L Min
L Max
图7-77
图7-76
7 通孔技术
7.3.3 ⽀撑孔 – 导线/引线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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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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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孔焊点中的元器件引线可以采用直插、部分弯折或全弯折的结构。弯折应该足以提供焊接过程中
的机械固定。可随意选择与任何导体相对的弯折方向。DIP引线应该至少有两根对角线上的引线向外
部分弯折。直径大于1.3mm[0.050in]的引线不应该弯曲也不应该进行以安装为目的的成形。回火的引
线不应当采用完全弯折结构终止。
引线由盘表面垂直测得的引线长度满足表7-3的伸出长度要求,且不违反最小电气间隙要求。
本节内容适用于有弯折要求的端子。其它要求可能标注在相应的技术规范或图纸中。用于固定的部
分弯折引线可看作无弯折引线,并应当满足伸出要求。
⽬标
- 1,2,3级
• 引线末端与板面平行,沿着与焊盘相连的导
体的方向弯折。
可接受 - 1,2,3级
• 弯折的引线不违反与非公共导体间的最小电
气间隙(C)。
• 伸出焊盘的长度(L)不大于类似的直插引线
的长度,见图7-79和表7-3。
图7-78
C
C
L
图7-79
7 通孔技术
7.3.4 ⽀撑孔 – 导线/引线弯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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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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