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1070使用说明书 - 第397页
第 1 部 基本篇 第 4 章 制作生产程序 ⑤ VCS 聚焦高度 设置识别 时元件高度的 偏移值。 因引脚高 度和元件背面 高度有大的变 化, 所以在 VC S 焦点 ( 聚焦 ) 不一致时输入。 元件 引脚 ⑥ 贴片偏移量 图像定中心的中 心位置和贴片位置不 一致,请将其差作为 偏移值输入。 ⑦ 移动控制 是 “吸取位置” 和“在 VC S ”的速度、高 度的设置项目,但目 前 VCS 上不进行 移动姿态 控制 ( 旋转等 ) 。目…

第 1 部 基本篇 第 4 章 制作生产程序
4-3-7-4 元件
若“元件数据”的“元件种类”为“通用图像元件”,则可编辑。
详细内容请参见“第6章 通用图像”。
4-3-7-5 控制
是对图像识别元件进行详细设置的画面。
通常,因设置有初始值,所以无需变更。
图 4.3.7.5.1 图像控制
① 大分类
可选择照明的种类。
② 小分类
可选择照明的种类的细分类。
选择项目根据“大分类”的指定而异。
③ VCS选择
能选择要使用的 VCS。
请指定与设备相适应的选项摄像机(通常为 27mm 为选项)。
④ 分割识别
设置分割识别。根据 VCS 种类选择初始值。
在初始值状态下,当出现识别部位从 VCS 视角中消失、不能正常识别时,请变更间距。
关于“Z”,目前没有使用。
4-102

第 1 部 基本篇 第 4 章 制作生产程序
⑤ VCS聚焦高度
设置识别时元件高度的偏移值。因引脚高度和元件背面高度有大的变化,所以在 VCS 焦点
(聚焦)不一致时输入。
元件 引脚
⑥ 贴片偏移量
图像定中心的中心位置和贴片位置不一致,请将其差作为偏移值输入。
⑦ 移动控制
是 “吸取位置”和“在 VCS”的速度、高度的设置项目,但目前 VCS 上不进行移动姿态
控制(旋转等)。目前在 VCS 上旋转到要识别的姿态后,移动到 VCS 上。
因此,“在 VCS”的项目无效。
另外,有关“在吸取位置”也全部无效。
⑧ 高度
是有关引脚悬浮检查(选项)的设置,目前没有使用。
A
B
A:VCS 聚焦高度
B:元件高度
4-103

第 1 部 基本篇 第 4 章 制作生产程序
4-3-7-6 照明控制
可指定用VCS识别时的照明控制(下图为不进行分割识别时的例子)。
① 分割视野设置
在进行分割识别时,显示分割次数(目前最大为 4 次)。
“Z2”现在没有使用。
照射图案的编号
(有多个照射图案时,指定其编号)。
分割识别时的识别顺序。
画面显示因照明种类而不同。
图 4.3.7.6.1 照明控制数据
② 照射图案
可设置各 LED 的亮度。
亮度以 100 为基准、可设置 20(暗)~200(明)范围内的亮度,一般请使用初始值。
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