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1070使用说明书 - 第476页
第 1 部 基本篇 第 4 章 制作生产程序 2 ) 连续测量 测量所有指定的元件。 ① 设置 连续测量 条件 从菜单栏中选择 “机器操作” / “测 量” / “连续检测”, 显示如下画面。 图 4.5.4.2.3-9 设置连续测量条件 (1) 测量对象元件 设置对元件数据 中有某一条件 一致的元件进 行测量 。 ● 全元件 测量所有的元件 数据。 ● 薄元件 仅测量元件高度 在设定尺寸以下的元 件。 ● 指定元件类 型 仅测量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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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单独测量结果
单独测量结束后,显示如下的结果画面。
图 4.5.4.2.3-8 单独测量结果
(1) 检测完元件
显示元件内容及吸取位置。
(2) 检测结果
显示测量结果的值。( )内显示原来的元件数据值。
未进行测量的项目显示***。
(3) 确定(F8键
)
使测量结果生效,将结果值储存到元件数据中。然后返回原来的单独测量条件的设置画
面。
(4) 取消(ESC键)
使测量结果无效,然后返回原来的单独测量条件的设置画面。
(5) 再测量(F10键)
再次以相同的条件进行测量。
(6) 变幻线
从激光单元取得测量(SWEEP)数据,以图表(变幻线)显示元件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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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连续测量
测量所有指定的元件。
① 设置连续测量条件
从菜单栏中选择“机器操作”/“测量”/“连续检测”,显示如下画面。
图 4.5.4.2.3-9 设置连续测量条件
(1) 测量对象元件
设置对元件数据中有某一条件一致的元件进行测量。
● 全元件
测量所有的元件数据。
● 薄元件
仅测量元件高度在设定尺寸以下的元件。
● 指定元件类型
仅测量指定的元件类别。
● 指定吸嘴号
仅测量指定要使用的吸嘴元件。
● 激光定中心元件
仅测量进行激光定中心的元件。
● 外观定中心元件
仅测量进行外观定中心的元件。
(2) 测量范围
把被检元件的条件,设置为特定编号的元件。
● 开始元件号:选中开始的被检元件数据编号。
● 结束元件号:选中结束测量的被检元件数据编号。
● 只限贴片元件:只选中贴片数据指定的元件数据。
仅 KE-1080
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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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检测项目
选择需要测量的项目。默认值为选择所有可测量的项目。根据元件种类,可测量的项目有
所不同。
(在KE-1080上进行图像识别时可以测量CDS高度)
(4) 连续测量按钮(<START>开关)
开始连续测量。
(5) 返回按钮(ESC键
)
返回原来的画面。
(6) 询问
开始连续测量后,显示询问,问测量后如何处理尺寸在1mm以下的元件。
图 4.5.4.2.3-10 询问元件放回画面
● 每次废弃
元件每次废弃在指定处。
● 每次返回
元件放回原来的位置。
● 每次询问
每次测量结束后,询问是否放回1mm以下的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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