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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4 2 粘贴标记数据。 1. 打开需要粘贴标记数据的基板程序。 2. 按 [ 标记 ] 按钮,打开标记画面。 3. 选定需要粘贴标记数据的标记号码之后,按 [ 覆盖粘贴 ] 按钮。 此例中,点胶头使用的点胶嘴为 TYPE-111、112、113,因此参照 YAMAHA 的点胶嘴默认设定值需 粘贴在 No.11、12、13 中。 参考 关于 YAMAHA 的点胶嘴默认设定值, 请参照本章前述 “3.1 点胶校正功能的概要” 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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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创建识别胶点用的标记数据
为进行校正,需创建测量各个胶点面积用的标记数据。在预点胶数据中指定的标记号码中设置校正用的标记数据。
标记数据,可以通过复制其它基板程序的标记数据进行创建。
n
要点
若将创建的标记数据登录在数据库中,在新建识别胶点用的标记数据时,可以从数据库复制该数据进行编辑即可创建。关于登录到
数据库以及从数据库复制数据的方法,请参照后述第 8 章“2. 建立用户数据库”。
1
复制标记数据。
1. 打开想要复制标记数据的基板程序。
2. 按 [ 标记 ] 按钮,打开标记画面。
3. 按 [ 辅助编辑 ] 按钮,启动辅助编辑。
4. 按 [ 行选择 ] 按钮并选定想要复制的标记行之后,按 [ 复制 ] 按钮,复制标记数据。
此例中,点胶头使用的点胶嘴为 TYPE-111、112、113,因此需复制标记名为 TYPE111、112、113
的标记数据。
复制标记数据
[复制]按钮
[行选择]按钮
选择标记数据
66412-N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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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粘贴标记数据。
1. 打开需要粘贴标记数据的基板程序。
2. 按 [ 标记 ] 按钮,打开标记画面。
3. 选定需要粘贴标记数据的标记号码之后,按 [ 覆盖粘贴 ] 按钮。
此例中,点胶头使用的点胶嘴为 TYPE-111、112、113,因此参照 YAMAHA 的点胶嘴默认设定值需
粘贴在 No.11、12、13 中。
参考
关于 YAMAHA 的点胶嘴默认设定值,请参照本章前述“3.1 点胶校正功能的概要”中的“■ 点胶嘴设定值 (YAMAHA 的默认值 )”。
粘贴标记数据
[覆盖粘贴]按钮
[行选择]按钮
粘贴的标记数据
3
66413-N8-00
n
要点
标记号码可以任意设置。但必须与其它使用该标记数据的设置有一致性。
3
确认复制的标记数据的标记类型。
确认标记的类型为“胶点”。若不是,点击后从下拉框中选择“胶点”,也可以在基本参数中修改。
4
设置基本参数。
以下步骤,以 TYPE-111 点胶嘴使用的标记 No.11 为例介绍。
1. 按 [ 辅助编辑 ] 按钮,退出辅助编辑。
2. 在“基本”选项卡画面中输入“适当胶温”、“吐胶正压”、“吐胶负压”作为记录。
基本参数
胶点
66414-N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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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形状参数。
打开“形状”选项卡画面,设置各项参数。
此例中,设置为适合 TYPE-111 点胶嘴使用的值 ( 参照下表“TYPE-111 点胶嘴用设定值列表”)。
形状参数
66415-N8-00
■ TYPE-111 点胶嘴用设定值列表
项目 设定值 说明
A 形状检查方式 面积 / 周长 一般,使用“面积 / 周长”进行判定。
B 基准面积 (mm
2
) 0.190
输入常用胶量点的胶点的面积值。
其它点胶嘴的设定值,请参照本章前述“3.1点胶校正功能的概要”中的
“■点胶嘴设定值 (YAMAHA 的默认值 )”。
C 形状常数 3.545 “形状检查方式”的设置为“面积 / 周长”时,设置为“3.545”。
D 面积公差 (%) 60 一般,设置为 60%。可以根据胶点的识别状态修改。
E 形状公差 (%) 60 一般,设置为 60%。可以根据胶点的识别状态修改。
F 面积公差 ( 确认用 )(%) 30 一般,设置为 30%。根据校正之后的识别结果,设置为可容许的公差。
G 形状公差 ( 确认用 )(%) 40 一般,设置为 40%。根据校正之后的识别结果,设置为可容许的公差。
H 最低抽样数 2 TYPE-111 为 2 点型点胶嘴,因此设置为“2”。
I 照明切换 反射照明
识别胶点时,使用点胶头上的移动相机时,设置为“反射照明”;
使用打点站 ( 选配 ) 上的照明时,设置为“透射照明”。
A: 形状检查方式
一般使用“面积 / 周长”。
‧
面积 / 周长
面积 / 周长的计算公式为 :胶点周长 ÷
胶点面积
根据该值,检查胶点是否在以设置的“形状常数”为基准的“形状公差”范围以内。
若胶点非常圆,则周长 ÷
胶点面积
的值会非常接近 3.545,若胶点为方形,则周长 ÷
胶点面积
的值会接近 4.000。
因此,可以判断胶点是否接近目标形状。
‧
真圆度
为检测是否有拉丝拖尾现象,根据框住胶点的外接圆与内切圆检测胶点的形状。
根据识别到的胶点的内切圆半径 (Rmin) 与外接圆半径 (Rmax) 算出中间半径 (R)。计算公式为 :R = (Rmin + Rmax)÷2
胶点的最小半径小于中间半径 (R)×(1 -形状公差 ÷100) 时,判定为在公差范围外。
胶点的最大半径大于中间半径 (R)×(1 +形状公差 ÷100) 时,判定为在公差范围外。
胶点越接近圆形,最大半径与最小半径越接近于中间半径。
形状检查方式
真圆度
Rmax
Rmin
R
65404-N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