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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4 5.3 点胶校正的极限检查 本功能,是在通过点胶检查对点胶量进行校正时,对校正量进行极限检查的功能。根据预先在机器设置画面中设 置的最小校正、最大校正值,对根据下述校正量的计算公式算出的校正量进行检查。如果校正量超过了所设置的 最小、最大校正值的范围时,会报错停机,并提示操作人员进行确认。 n 要点 可以使用本功能的软件版本必须在 V4.49STD R1.000 以上。 5.3.1 校正量的计算 校正量的计算,根据在机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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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预点胶的位置。
1. 打开“预点胶”画面。
2. 按 [ 编辑 ] 按钮,打开“预点胶项目”画面。
3. 选择进行预点胶的位置之后,按 [OK] 按钮。
“预点胶”画面
按[编辑]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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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点胶的选项
执行 在基板上进行预点胶。
跳过 不进行预点胶。
打点站上 在打点站上进行预点胶。
3
设置预点胶的坐标。
选择了“执行”时,需输入以基板原点为基准的坐标数据。
选择了“打点站上”时,需以本章前述“5.1.2 设置试点胶时的位置坐标”中输入的打点基准坐标为原点
输入。此时,务必注意不要使输入的坐标超出专用纸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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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点胶校正的极限检查
本功能,是在通过点胶检查对点胶量进行校正时,对校正量进行极限检查的功能。根据预先在机器设置画面中设
置的最小校正、最大校正值,对根据下述校正量的计算公式算出的校正量进行检查。如果校正量超过了所设置的
最小、最大校正值的范围时,会报错停机,并提示操作人员进行确认。
n
要点
可以使用本功能的软件版本必须在 V4.49STD R1.000 以上。
5.3.1 校正量的计算
校正量的计算,根据在机器设置画面中的“点胶校正”-“计算类型”中的设置不同而不同。
· 比例型 校正量 = 基准面积 / 校正面积
· 加法型 校正量 = 基准面积 - 校正面积
通过点胶检查算出的校正量,只要未超过最大、最小校正量,就可以开始在基板上点胶。
n
要点
若最大校正量不满 0.001 时,本功能无法启用。
比例型
预点胶的胶量 ( 定时 ) 应点的面积 ( 基准面积 ) 与实际所点的面积 ( 校正面积 ) 的比率,即为校正量 ( 基准面积 / 校正面积 )。
基准面积,从 [ 机器设置 ]-“点胶校正”画面的“基准面积”取得。
例如
胶量 ( 定时 ) 20msec 时的基准面积为 0.20、最小校正为 0.8、最大校正为 1.2 时,
用最小校正量校正之后的胶点面积 0.20×0.8 0.16
用最大校正量校正之后的胶点面积 0.20×1.2 0.24
由此可见,实际所点的胶点面积不在 0.16 0.24mm
2
范围以内时,显示错误提示。
0
0.1
0.2
0.3
0.4
0.5
0.6
0 10 20 30 40 50
比例型
胶量[msec]
胶点面积[mm
2
]
基准面积
校正面积
校正量极限范围:0.16〜0.24
校正后的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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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法型
预点胶的胶量 ( 定时 ) 应点的面积 ( 基准面积 ) 与实际所点的面积 ( 校正面积 ) 之差,即为校正量 ( 基准面积-校正面积 )。
基准面积,从 [ 机器设置 ]-“点胶校正”画面的“基准面积”取得。
例如
胶量 ( 定时 ) 20msec 时的基准面积为 0.20、最小校正为 0.8、最大校正为 1.2 时,
用最小校正量校正之后的胶量 20×0.8 16
用最大校正量校正之后的胶量 20×1.2 24
由此可见,实际点胶时使用的胶量不在 16 24msec 范围以内时,显示错误提示。
0
0.1
0.2
0.3
0.4
0.5
0.6
0 10 20 30 40 50
加法型
胶量[msec]
胶点面积[mm
2
]
基准面积
校正面积
校正量极限范围:16〜24
校正后的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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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提示
如果校正量超过了容许范围 ( 最大、最小校正 ) 时,会显示如下图所示的错误提示。
清除错误提示之后,会显示对话框,在对话框中可以选择“点胶测试”“重试”“复位”“继续”4 种操作方法。
校正极限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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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胶测试
打开“点胶测试”画面,进行点胶测试并根据识别结果调节吐胶压力。
重试
重新进行预点胶 ( 如果再次发生校正极限错误,会再次显示上图所示的对话框 )。
复位
使自动运行复位。
继续
继续自动运行 ( 使用前次的校正量进行点胶校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