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TD-001E-Chinese(L) - 第28页
5.3.4 接线柱安装 – 机械 未与印 制电 路 或接 地 层连接的接线柱 应当 [N1D2D3] 采 用 卷 式翻 边结构( 见 图 5–3 ) 。印 制金属 箔 连接 盘 不应当 [N1D2D3] 作 为 卷 式翻边的支 座 面 , 除非 该 连接 盘是 孤 立 的 ,且未与有 源 印 制电 路 或接 地 层 相 连 。 5.3.5 接线柱安装 – 电⽓ 如 果 接线柱的安装 是与 喇叭面上的焊 盘 或接 地 层连接 ,如图 5–…

焊料芯吸不应当[D1D2D3]延伸至要求导线保持挠性的部分。焊料应当[N1D2D3]润湿导线上锡的部
分,并应该渗透导线内部的股线。
焊料在导线上锡区域内有堆积或拉尖不应当[D1D2D3]影响后续装配步骤。
在下列情况下,多股导线不应当[D1D2D3]上锡:
a. 导线将用于压接端子。
b. 导线将用于螺纹紧固件。
c. 导线将用于形成散接。
5.2 焊接接线柱 不应当[A1D2D3]为适合过大尺寸导线而修改接线柱和焊锡杯。
5.3 叉形、塔形和槽形接线柱的安装
5.3.1 柄部损伤 接线柱柄部不应当[D1D2D3]有环形的裂缝或裂口,不论其开裂程度如何。接线柱
柄部不应当[D1D2D3]有穿孔、裂口、裂缝或其它导致印制电路板装配过程中所使用的油脂、助焊
剂、油墨或其它液体截留在安装孔内的损伤。
5.3.2 翻边损伤 翻边的卷边区或喇叭区不应当[D1D2D3]有缺损部分、环形的裂口或裂缝。
翻边的卷边
区或喇叭区的径向裂缝或裂口应当[D1D2D3]不多于3个,只要裂缝或裂口的相隔至少有
90°,并且未延伸进入接线柱柱干内壁(见图5–1)。
翻边不应当[D1D2D3]有开裂、裂缝或其它导致印制电路板装配过程中所使用的油脂、助焊剂、油墨
或其它液体截留在安装孔内的损伤。
5.3.3 喇叭⼝形翻边⾓度 喇叭口形翻
边应该形成35°至120°的夹角,且应该高出焊盘表面0.4mm
[0.0157in]至1.5mm[0.0591in]。应当[D1D2D3]保证最小电气间隙,喇叭口直径不应该超出焊盘直径
(见图5–2)。
表5–1 允许的受损股线数
股线数
1,2级允许的最多刮
伤、割伤或切断的股
线数
3级允许的最多刮伤、割伤
或切断的股线数
(安装前不上锡)
3级允许的最多刮伤、割伤
或切断的股线数
(安装前上锡)
2–6 0 0 0
7–15 1 0 1
16–25 3 0 2
26–40 4 3 3
41–60 5 4 4
61–120 6 5 5
121或以上 6% 5% 5%
注1: 对于工作在6千伏或更高电压下的导线不允许股线受损。
注2: 对于有镀层的导线,未暴露金属基材的视觉异常不看作是股线损伤。
注3:
受损股线的刮伤或割伤未超过横截面积的10%。
2010年4月 IPC J-STD-001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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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接线柱安装 – 机械 未与印制电路或接
地层连接的接线柱应当[N1D2D3]采用卷式翻
边结构(见图5–3)。印制金属箔连接盘不应当
[N1D2D3]作为卷式翻边的支座面,除非该连接
盘是孤立的,且未与有源印制电路或接地层相
连。
5.3.5 接线柱安装 – 电⽓ 如果接线柱的安装
是与喇叭面上的焊盘或接地层连接,如图5–4A
所示,应当[N1D2D3]用喇叭口形翻边将 接线
柱安装在无层间连接的PTH中。接线柱不应
当[N1D2D3]翻在印制板的基材上。
接线柱可安装在板主面上有有源电路的非支撑
孔孔内,在印制板的辅面(背面)采用卷式翻
边铆接。(见图5–4B)。
5.3.6 接线柱焊接 安装和焊接到印制板上的
接线柱应当[D1D2D3]满足表5–2的要求。
5.4 安装到接线柱
5.4.1 通⽤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安装到接线
柱的要求适用于导线和元器件引线(见5.1
节)。
5.4.1.1 绝缘间隙(C) 绝缘皮末端与焊点
之间的间隙(C)(见图5–5)不应当[D1D2D3
]引起短路或违反非公共导体间的最小电气间
隙。导线绝缘皮末端与焊点的间隙规定如下:
a. 最小间隙:绝缘皮不应当[A1D2D3]嵌入焊
接连接中,且不应当[D1D2D3]妨碍所要求
的焊接连接的形成。靠近绝缘皮端部的导线
轮廓不应该模糊不清。
b. 最大间隙:最大间隙应当[A1P2D3]为线径(包括绝缘皮)的2倍或1.5mm[0.0591in],取两者中的较
大者。
图5–1 翻边损伤
1. 径向裂⼝(最多3个) 2. 裂⼝延伸进⼊接线柱柱⼲内壁
1 2
IPC-001e-5-001
图5–2 喇叭⼝形翻边⾓度
1. 最⼩0.4mm[0.0157in],最⼤1.5mm[0.0591in]
35°
to
120°
1
IPC-001e-5-002
图5–3 接线柱安装 - 机械
1. 柄部 2. 接线柱基座 3. 卷式翻边
1
2
3
IPC-001e-5-003
图5–4 接线柱安装 - 电⽓
1. 台肩
2. ⾮功能连接盘
3. 镀覆孔
4. 喇叭⼝形翻边
5. 导体
6. 印制板
7. 卷式翻边
5
6
7
B
1
2
4
3
A
IPC-001e-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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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2 维修环 当要求有维修环时,
如图5–6所示,导线应当[N1P2D3]有足
够的长度以允许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维
修。
5.4.1.3 应⼒释放 如果元器件未用夹
子或粘合剂,或其他方式固定时,至少
一个元器件引线应当[D1D2D3]具有应
力释放(见图5–7)。当元器件已用夹子
或粘合剂,或其他方式固定时,所有引
线都应当[D1D2D3]有应力释放。连接
到接线柱上的导线应当[A1P2D3]具有
应力释放。
5.4.1.4 引线或导线的缠绕⽅向 导线
或引线连接到要求缠绕的接线柱上时,
可以顺时针或逆时针缠绕(与潜在的应
力施加方向一致)。引线或导线的曲率
应当[A1P2D3]连续,并且不应当[A1D2
D3]妨碍其它引线或导线在接线柱上的
缠绕,或与自身重叠或相互交迭。
5.4.1.5 串联绕接 如果有3个或以上
双叉、塔形或穿孔接线柱要连接到一
起,可以用一根连续的单股公共导线逐
一从接线柱到接线柱连接(见图5–8)。
跳线的非缠绕部分导线应当[D1D2D3]
内含弯曲,以释放环境负载张力。第一
个和最后一个接线柱的连接都应当[D1
D2D3]满足对单个接线柱的缠绕要求。
串联绕接还应当[A1P2D3]满足以下要
求:
a. 对于中间的塔形接线柱,导线要绕绕或交叉缠绕每个接线柱。
b. 对于中间的双叉接线柱,导线要穿过中间的槽,接触每个接线柱的底部,或接触之前已安装好的
导线。
c. 对于中间的穿孔接线柱,导线要至少接触每个中间接线柱的两个不相邻面。
表5–2 接线柱的焊接要求
条件 1级 2级 3级
A.焊接起始面的环形填充及润湿 270° 330°
B.焊接起始面上焊盘被润湿焊料覆盖的百分比 75%
图5–5 绝缘间隙测量
IPC-001e-5-005
图5–6 导线布线维修环
1. 维修环 2. ⽆维修环
2
1
IPC-001e-5-006
图5–7 应⼒释放⽰例
IPC-001e-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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