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 J-STD-001E CN 焊接的电气与电子组件要求 2010年4月.pdf - 第27页
焊料 芯吸 不应当 [D1D2D3] 延 伸至 要求导线保持 挠 性的部分 。 焊料 应当 [N1D2D3] 润 湿导线上锡的部 分 ,并 应 该 渗透 导线内部的股线 。 焊料 在 导线上锡区 域 内 有 堆 积 或 拉尖 不应当 [D1D2D3] 影响 后续 装配 步 骤 。 在 下列 情况 下 , 多股导线 不应当 [D1D2D3] 上锡 : a. 导线 将 用 于 压接端子 。 b. 导线 将 用 于 螺 纹 紧固 件 。 c.…

b. 预成形焊料(环)位于衔接处的中心;
c. 预成形焊料(环)已经熔融并形成了结合连接处的填充(预成形焊料轮廓不可辨识)。
d. 导体轮廓不可辨识。
e. 套管覆盖衔接处两端的导线绝缘皮至少为导线直径的1倍。
f. 无导体刺破套管。
g. 套管变色,但未烧损或烧焦。
h. 可熔融的密封环未妨碍所要求的焊接连接形成。
i. 可熔融的密封环已密封了衔接处的两端。
采用可热收缩的焊接器件形成的端子可免除清洗要求。
5 导线和接线柱连接
5.1 导线和线缆的准备
5.1.1 绝缘⽪损伤 因热剥除而导致的绝缘皮变色是允许
的,但绝缘皮不应当[D1D2D3]被烧焦。化
学剥除绝缘皮材料的要求见3.7节。
除以下几种情形外,可以允许绝缘皮变形:
a. 绝缘皮不应当[D1D2D3]有切口、断裂、裂口或裂缝。
b. 绝缘皮不应当[D1D2D3]熔入导线的股线内。
c. 绝缘皮厚度的减少不应当[D1D2D3]大于20%。
d. 绝缘皮参差不齐或粗糙(磨损、拖尾以及突出)的部分不应当[D1D2D3]超过绝缘皮外径的50%或
1mm[0.039in],取两者中的较大者。
e. 绝缘皮可以有因热剥除而导致的轻微变色,但不应当[D1D2D3]
被烧焦。
化学绝缘皮剥除剂应当[D1D2D3]只用于单股导线。用于剥除单股导线绝缘皮的化学溶剂、膏剂或霜
剂应当[D1D2D3]在焊接前被中和或清除。
注:为防止导线表面性能的持续下降,化学绝缘皮剥除剂残留物应该在化学剥除活动完成后的三个
小时内清除。
5.1.2 股线损伤 多股导线中损伤(割伤或切断)的股线不应当[D1D2D3]超过表5–1的规定范围。
适用于单股导线/引线的损伤要求见6.1.2节。股线散开(呈鸟笼状)不应当[A1D2D3]超过一倍股线
直径或绝缘皮外径。(用于高电压应用中的导线推荐性规定和要求见1.13.2.3节)。
不应当[N1D2D3]
为使导线适合于接线柱而改变或切割导线的股线。
5.1.3 多股导线上锡 在下列情况下,多股导线待焊接部位应当[N1D2D3]在安装前上锡:
a. 为将导线连接到焊接接线柱上而使导线成型;
b. 多股导线被成型至衔接(不包括散接)处,采用可热收缩焊接器件时,导线是否上锡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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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料芯吸不应当[D1D2D3]延伸至要求导线保持挠性的部分。焊料应当[N1D2D3]润湿导线上锡的部
分,并应该渗透导线内部的股线。
焊料在导线上锡区域内有堆积或拉尖不应当[D1D2D3]影响后续装配步骤。
在下列情况下,多股导线不应当[D1D2D3]上锡:
a. 导线将用于压接端子。
b. 导线将用于螺纹紧固件。
c. 导线将用于形成散接。
5.2 焊接接线柱 不应当[A1D2D3]为适合过大尺寸导线而修改接线柱和焊锡杯。
5.3 叉形、塔形和槽形接线柱的安装
5.3.1 柄部损伤 接线柱柄部不应当[D1D2D3]有
环形的裂缝或裂口,不论其开裂程度如何。接线柱
柄部不应当[D1D2D3]有穿孔、裂口、裂缝或其它导致印制电路板装配过程中所使用的油脂、助焊
剂、油墨或其它液体截留在安装孔内的损伤。
5.3.2 翻边损伤 翻边的卷边区或喇叭区不应当[D1D2D3]有缺损部分、环形的裂口或裂缝。
翻边的卷边区或喇叭区的径向裂缝或裂口应当[D1D2D3]不多于3个,只要裂缝或裂口的相隔至少有
90°,并且未延伸进入接线柱柱干内壁(见图5–1)。
翻边不应当[D1D2D3]有开裂、
裂缝或其它导致印制电路板装配过程中所使用的油脂、助焊剂、油墨
或其它液体截留在安装孔内的损伤。
5.3.3 喇叭⼝形翻边⾓度 喇叭口形翻边应该形成35°至120°的夹角,且应该高出焊盘表面0.4mm
[0.0157in]至1.5mm[0.0591in]。应当[D1D2D3]保证最小电气间隙,喇叭口直径不应该超出焊盘直径
(见图5–2)。
表5–1 允许的受损股线数
股线数
1,2级允许的最多刮
伤、割伤或切断的股
线数
3级允许的最多刮伤、割伤
或切断的股线数
(安装前不上锡)
3级允许的最多刮伤、割伤
或切断的股线数
(安装前上锡)
2–6 0 0 0
7–15 1 0 1
16–25 3 0 2
26–40 4 3 3
41–60 5 4 4
61–120 6 5 5
121或以上 6% 5% 5%
注1: 对于工作在6千伏或更高电压下的导线不允许股线受损。
注2: 对于有镀层的导线,未暴露金属基材的视觉异常不看作是股线损伤。
注3:
受损股线的刮伤或割伤未超过横截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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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接线柱安装 – 机械 未与印制电路或接
地层连接的接线柱应当[N1D2D3]采用卷式翻
边结构(见图5–3)。印制金属箔连接盘不应当
[N1D2D3]作为卷式翻边的支座面,除非该连接
盘是孤立的,且未与有源印制电路或接地层相
连。
5.3.5 接线柱安装 – 电⽓ 如果接线柱的安装
是与喇叭面上的焊盘或接地层连接,如图5–4A
所示,应当[N1D2D3]用喇叭口形翻边将 接线
柱安装在无层间连接的PTH中。接线柱不应
当[N1D2D3]翻在印制板的基材上。
接线柱可安装在板主面上有有源电路的非支撑
孔孔内,在印制板的辅面(背面)采用卷式翻
边铆接。(见图5–4B)。
5.3.6 接线柱焊接 安装和焊接到印制板上的
接线柱应当[D1D2D3]满足表5–2的要求。
5.4 安装到接线柱
5.4.1 通⽤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安装到接线
柱的要求适用于导线和元器件引线(见5.1
节)。
5.4.1.1 绝缘间隙(C) 绝缘皮末端与焊点
之间的间隙(C)(见图5–5)不应当[D1D2D3
]引起短路或违反非公共导体间的最小电气间
隙。导线绝缘皮末端与焊点
的间隙规定如下:
a. 最小间隙:绝缘皮不应当[A1D2D3]嵌入焊
接连接中,且不应当[D1D2D3]妨碍所要求
的焊接连接的形成。靠近绝缘皮端部的导线
轮廓不应该模糊不清。
b. 最大间隙:最大间隙应当[A1P2D3]为线径(包括绝缘皮)的2倍或1.5mm[0.0591in],取两者中的较
大者。
图5–1 翻边损伤
1. 径向裂⼝(最多3个) 2. 裂⼝延伸进⼊接线柱柱⼲内壁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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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喇叭⼝形翻边⾓度
1. 最⼩0.4mm[0.0157in],最⼤1.5mm[0.0591in]
35°
to
1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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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 接线柱安装 - 机械
1. 柄部 2. 接线柱基座 3. 卷式翻边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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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 接线柱安装 - 电⽓
1. 台肩
2. ⾮功能连接盘
3. 镀覆孔
4. 喇叭⼝形翻边
5. 导体
6. 印制板
7. 卷式翻边
5
6
7
B
1
2
4
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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