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 J-STD-001E CN 焊接的电气与电子组件要求 2010年4月.pdf - 第62页

10.2.2 灌封材料性能要求 所 施加的 灌 封剂 应当 [N1D2D3] 完 全 固 化 , 分 布均 匀 ,且仅 覆盖组装 图 / 文 件 所规 定的 那些 区 域 。灌 封剂 应当 [D1D2D3] 无 影响 组件 运 行或密封 特 性的气 泡 、起 泡 或 裂 口 等 缺陷 。灌 封材料中 应当 [N1P2D3] 无明 显 的 裂纹 、 波 纹 、 白斑 、 桔 皮或 皱褶 。 次 要表面的 漩涡 纹 、条 纹 或流 动纹 不…

100%1 / 76
10.1.2 性能要求
10.1.2.1 敷形涂覆层的应当[D1D2D3]10–1示(见IPC-2221
注:标准的表10–1于印制电组件IPC-CC-8304–2中的涂覆层度要求于与涂覆
材料测有关的测体。
在印制电组件平、不妨碍化的表面上测量在与组件一起经历制程的附连上测
附连以是与印板相同的材料,也以是其他无孔材料,例如金属或玻璃湿
涂覆层测的一选方法,有文明干湿度的关系。
10.1.2.2 涂层覆盖 敷形涂覆应当[D1D2D3]
a. 布均
b. 覆盖组装定的区
c. 影响组件行或敷形涂覆密封性的起开裂
d. 无暴露元器件导制电包括层)或其它导和/或电气间隙的裂纹
、空、气白斑皮、起
或外来物。
10.1.3 敷形涂覆检查 应当[A1P2D3]对敷形涂覆检查(见表11–2 ,且助放
检查。当使外线示成分的敷形涂覆材料时,外(UV光源检查敷形涂覆的覆
。以仲裁为目的检查以采4的放数。
10.1.4 敷形涂覆的返⼯ 描述去除和替换敷形涂覆材料的程序应当[N1D2D3],以审核
10.2 灌封 应当[D1D2D3]遵循适用的材料范和供应商的使用说明。灌封材料应当[D1D2
D3]在规定的限(保限和
/工作寿命)内使制造商(组装厂)和控
使的材料而建立系统所规定的限内使
10.2.1 应⽤ 应当[D1D2D3]组装件上定要求覆盖的所有续地施加封材料。当
使掩模材料时,掩模材料对应当[D1D2D3]害影响,且应当[D1D2D3]除去残留
污染物。
10.2.1.1 ⽆灌封材料表⾯ 组件上未指封材料的所有部分,都不应当[D1D2D3]有任何灌
材料
10–1 涂层
AR 丙烯酸树脂 0.03–0.13mm[0.00118–0.00512in]
ER 树脂 0.03–0.13mm[0.00118–0.00512in]
UR 甲酸酯树脂 0.03–0.13mm[0.00118–0.00512in]
SR 树脂 0.05–0.21mm[0.00197–0.00827in]
XY 甲苯树脂 0.01–0.05mm[0.000394–0.00197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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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灌封材料性能要求 施加的封剂应当[N1D2D3]布均,且仅覆盖组装
所规定的那些。灌封剂应当[D1D2D3]影响组件行或密封性的气、起
缺陷。灌封材料中应当[N1P2D3]无明裂纹白斑皮或皱褶要表面的漩涡、条
或流动纹缺陷
10.2.3 灌封材料返⼯ 清除和替换封材料的程序应当[N1N2D3],以审核
10.2.4 灌封材料检查 应当[A1P2D3]11.2
行目检。
10.3 加固(粘合剂) 要求加固而图纸没要求时,应当[D1D2D3]用下列要求
a. 放置 - 材料不应当[P1D2D3]接触元器件引线密封处除非了在其工作环境下不会损伤
元器件/组件的材料
b. ⽔平安装的⽆护套轴向引线元器件 - 材料应当[N1N2D3]施加元器件的侧。材料的
充长应当[D1D2D3]元器件度的50%100%最小填充高度应当[D1D2D3]元器件高度的
25%于最大填充高度,在元器件本体度范围内元器件的应当[N1P2D3]可见
c.
垂直安装的⽆护套轴向引线元器件 - 应当[N1D2D3]元器件的大致均施加最少两点
材料于每材料应当[N1D2D3]接触元器件本体高度的25%最低100%高)
要不10.3a要求材料器件本体底可接粘合剂至少应当[D1D2
D3]粘接元器件25%
d. 轴向引线元器件 - 材料应当[N1D2D3]接触元器件的两个端面及其粘接的表面。最
小填充高度
至少应当[N1D2D3]元器件高度的25%。最大填充高度应当[P1D2D3]过元器件高
度的50%,并应当[N1D2D3]满足10.3a的要求。本条款要求不于带玻璃体轴向引线
元器件(见10.3e
e. 玻璃体元器件 - 于带玻璃元器件,在露的玻璃表面,比如元器件的两个端面
不应当[N1D2D3]材料材料应当[N1N2D3]施加元器件的材料填充长
应当[N1D2D3]元器件度的50%100
%材料的最小填充高度应当[D1D2D3]元器件高度
25%于最大填充高度,在元器件本体度范围内元器件的应当[N1P2D3]可见
f. 尺⼨其⾼度的径向引线元器件(CKR容,列直插(SIP⽹络电阻) - 材料的
高度应当[N1D2D3]为每元器件本体高度的25%最小100%最大
内元器件组成的两个外端面的填充高度要求应当[N1D2D3]元器件的
要求一样。
应当[N1D2D3]粘接这些元器件接触的部内表面,且粘接元器件
度的50%
上元器件组成的固方应当[N1D2D3]元器件组成的列一
致;,每内部器件应当[N1D2D3]固于印表面
g. 尺⼨直径或长度的径向引线元器件(TO5导体)-圆柱形元器件,至少
[N1D2D3]元器件
材料行加固,于每粘接材料接触元
器件的高度应当[N1D2D3]元器件本体高度的25%最小100%最大材料
本体底可接要不10.3a的要求
形元器件应当[N1D2D3]元器件的角上用一粘接材料粘接于每材料
接触元器件的高度应当[N1D2D3]元器件本体高度的25%最小100%最大
材料
器件本体底可接要不10.3a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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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固件 - 组装识为需行加紧固应当[D1D2D3]用加材料加
a. 大致相对的两个位置材料至少覆盖紧固25%
b. 材料至少覆盖紧固50%
10.3.1 加固 应当[D1D2D3]
a. ,均布。
b. 无暴露元器件导接非和/或电气间隙的的空或气泡。
c. 径向引线元器件
间无。该要求不为文化工艺组成部分的粘接或
填充。
d. 污染物。
e. 应力释放
10.3.2 加固(检查 可不助放装置对加行目检。以仲裁为目的检查,以采1.75
4的放装置
11 产品保证
11.1 要求处置的件缺陷 要求行处件缺陷标准中注。返工12.1
11.2 ⽅法
11.2.1 ⼯艺验证 3产品,工艺验证
应当[N1N2D3]包括
a. 监督操作过程以确定作业方法、程序及检查计了正确
b. :监产品质
11.2.2 应当[N1D2D3]建立的过程控制(见11.3)或100%的目(见1.11
评估组件敷形涂覆、加应当[N1D2D3]焊接和清工艺后进,且
焊接和清工艺验结合一起
11.2.2.1 放⼤装置 检所用的放
数至少应当[A1P2D3]用表11–1和表11–2列的最低数,
使检查范围内的其它放数。要求应当[D1D2D3]被检查器件的尺寸
。当组件上元器件焊大小不一时,使较大的放数检查组件。在检查
下无缺陷的产品是可接。仲裁验证在检查缺陷
能完定的情况。
装置的公差是所选用放±15%对放装置当地维护和准(见IPC-OI-
645。为有评估能有必助照明
11.2.2.2 照明 4.2.3节。
11.2.3 抽样检查 抽样检查应当[N1P2D3]为按11.3节规建立化过程控制系统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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