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焊性测试仪标准IPC J-STD-002C CHINESE-2008.pdf - 第15页
3.3.4 浸⼊装置 浸 焊装 置 应当 是机 械式 的 或 机 电 式 的,能 够按照 4.2.1 至 4.2.9 节 的规 定控制 浸入 和提出 速度 、 停留 时间 和 浸入 深 度 。 夹 具 的 设计 应当 可 以防止过 多 的 助 焊 剂 残留 在 夹 具 中,并能 使热 损耗 最 小 化 和 确保测试 结果 的可 再现 性。 3.3.5 计时装置 计时 装 置 应当 是自 动的, 适 用时 ,能 满足测试方法 的 精 度 …

d. 漂洗去除酸,步骤如下:
1. 用常温水漂洗两次(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2. 用异丙醇漂洗两次
3. 自然干燥。
e. 浸入J-STD-004规定的ROL1类型助焊剂中。
f. 对于锡铅焊料,浸入245±5 ºC[473±9 ºF]的熔融
焊料中5秒钟。对于无铅焊料,浸入255±5 ºC
[491±9 ºF]的熔融焊料中5秒钟。
按照3.2.3节的要求清洗或漂洗,以去除或溶解
残留的助焊剂。
标准缠绕导线如果不立即使用时,要将其
贮存在干净、有盖的容
器中。在涂覆后,标准
绕线的使用寿命不应当超过30天。
3.2.5 ⽔ 用于蒸汽老化的水应当为蒸馏水或
去离子水。
3.3 设备 下列设备适用于本标准所述的两种
或两种以上的可焊性测试方法。专门用于某一
测试方法的设备,在第四章有关具体测试方法
的章节中予以说明。
3.3.1 蒸汽⽼化设备 蒸汽老化箱应当由非腐
蚀性材料制成,如:硅酸硼玻璃、石英玻璃、不
锈钢或PTFE。试样夹具应当是不容易发生电腐
蚀反应的。容器应该是绝缘的。应当根据表3-2
的要求维持老化等级下的蒸汽温度
。
应当采取防止压力过大的安全措施和保持
适当水位的措施。这两种情况都不应当导致蒸
汽冷却至低于规定温度。冷凝水应当自由滴落
回水中。应该特别注意尽量减少冷凝水与试样
之间的接触。
3.3.2 焊料槽 所有适用的测试应当使用恒温
控制的静态焊料槽。焊料槽应当具有足够的尺
寸,以便容纳试样和足够的焊料,以保持测试期
间的焊料温度,并防止杂质含量超过限值(见
3.5.1节和3.5.2节)。至少应该使用750g焊料。
注:当使用无铅焊料合金时,应该采取预防措
施以防止由于金属侵蚀损坏焊料槽。
3.3.3 光学检查设备 所有要求目检的测试
方法应当使用具有10倍放大倍数、配备有刻度
线或等效装置的放大装置进行测量(见各项测
试方法)。图3-1显示了刻度线的实例。应当使用
无影灯光进行适当的检验。
3.3.3.1 仲裁放⼤倍数 仲裁放大倍数应当为30
倍。对 于细节距有引线元器件(
0.5mm[0.020in]
节距或更小),裁放大倍数应当为70倍。仲裁条
件应当只用于验收在检验放大倍数下被拒收的
产品。
表3-2 蒸汽温度要求
海拔⾼度
当地平均沸点
(ºC)
蒸汽温度限值
(ºC)
0-305m 100 93±3
305-610m 99 92±3
610-914m 98 91±3
914-1219m 97 90±3
1219-1524m 96 89±3
1524-1829m 95 88±3
IPC-002c-3-1
图3-1 刻度线实例
20 15 10 5 0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IPC/ECA J-STD-002C附修订本1 2008年11月
4

3.3.4 浸⼊装置 浸焊装置应当是机械式的或
机电式的,能够按照4.2.1至4.2.9节的规定控制
浸入和提出速度、停留时间和浸入深度。夹具
的设计应当可以防止过多的助焊剂残留在夹具
中,并能使热损耗最小化和确保测试结果的可
再现性。
3.3.5 计时装置 计时装置应当是自动的,适
用时,能满足测试方法的精度要求。
3.4 测试准备
3.4.1 试样的准备和表⾯条件 应当在相当于
实际组装焊接时的条件下对所有的元器件引线
或端子进行测试。应当采用不会引起污染的方
式处理待测试样
表面,也不应当擦拭、清洗、
刮削或研磨待测试的引线或端子。
应当在适用的采购文件中规定引线或端子
的专门制备要求,如测试前的弯曲或重新定向。
如果必须去除多股线上的绝缘皮时,应当采用
不会使导线的各股线松散或受损的方式。
3.4.1.1 蒸汽⽼化分类 用户应当向供应商指
定所要求的涂覆层耐久性(见1.4节),并将此作
为采购协议的一部分。应当按照表1-1的要求进
行加速蒸汽老化。应当按照表3-3进行可焊性测
试。
3.4.2 蒸汽⽼化 在涂敷助焊剂和进行可焊性
测试之前,2类和3类涂层耐久性的所有试样应当
在3.3.1节所述条件下且蒸汽温度低于当地沸点
7 ºC[12.6 ºF]的设备中进行老化(见表3-2)。
将待测试的所有元器件置于蒸汽老化箱
内,试样的引线或端子不应当触碰到老化箱腔
壁,这样形成的冷凝水就不会从引线或端子排
放到封装体,比如:对于双列封装,采取“引
线向下”(dead bug)的方式放置在
老化箱内。
不应当将试样堆叠放置于老化箱内,这样
会限制其表面暴露于蒸汽中。试样距老化箱外壁
应当大于10mm[0.39in],同时不应当接触老化箱
内腔壁。此外,试样的任意一部分都应当距离
水面40mm[1.57in]以上。
表3-3 根据元器件类型选择可焊性测试⽅法
测试⽅法 缠绕导线 通孔组装
表⾯贴装
⽆引线 J形引线 鸥翼形引线
具有外观验收标准的测试
A–浸焊观察测试(有引线元器件和多股导线),锡铅焊料
A1 – 浸焊观察测试(有引线元器件和多股导线),无铅焊料
XXX
B–浸焊观察测试(无引线元器件),锡铅焊料
B1 – 浸焊观察测试(无引线元器件),无铅焊料
X
C–缠绕导线测试,锡铅焊料
C1 – 缠绕导线测试,无铅焊料
X
D–金属层耐溶蚀性/退润湿测试,锡铅焊料和无铅焊料 XX X
S–表面贴装工艺模拟测试,锡铅焊料
S1 – 表面贴装工艺模拟测试,无铅焊料
XX X
⼒度测量测试
E–润湿称量焊料槽测试(有引线元器件),锡铅
焊料
E1 – 润湿称量焊料槽测试(有引线元器件),无铅焊料
XXX
F–润湿称量焊料槽测试(无引线元器件)锡铅焊料
F1 – 润湿称量焊料槽测试(无引线元器件)无铅焊料
X
G–润湿称量焊球测试,锡铅焊料
G1 – 润湿称量焊球测试,无铅焊料
XX X
2008年11月 IPC/ECA J-STD-002C附修订本1
5

3.4.2.1 ⽼化后的⼲燥 完成了蒸汽老化后,
应当从老化箱内立即取出试样,自然干燥。应当
在从老化箱中取出试样后的72小时内,对其进
行可焊性测试。
3.4.2.2 设备维护 在使用前,应当用去离子
水或蒸馏水或过氧化氢清洗蒸汽老化装置,以
清除任何累积的残留物。这种清洗应该在蒸汽
老化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
3.4.3 待测试表⾯ 应当按照测试方法(见附
录A)评定待焊接引线或端子的关键区域的可焊
性。关键区域应当包括芯片载体的底部端子和城
堡形端子及分立器件的所有待焊接表面。按照
方法A测试的通孔元器件引线应当有25mm[0.98
in]的部分用于评定可焊性;如整个引线小于25
mm[0.98in],则评定整个引线的可焊性(见4.2.1.4
节)。应当按照表3-3选择测试方法。
按照方法D测试的表面在浸入期间应当完全
浸入熔融焊料中(见4.2.4节)。
3.5 焊料槽要求
3.5.1 焊料温度 锡/铅可焊性测试应当在焊
料温度为245±5 °C[473±9 °F]时进行。无铅可焊
性测试应当在焊料温度
为255±5 °C[491±9 °F]进
行。对于测试方法D,锡/铅或无铅焊料合金温度
应当为260±5 °C[500±9 °F]。
3.5.2 焊料杂质控制 用于可焊性测试的焊料
槽内的焊料应当进行化学或光谱分析,或每隔30
个工作日进行更换。杂质含量的限值和锡含量
必须在表3-4规定的范围内。如果测试结果显示
杂质含量未接近限值,则可以延长分析时间的
间隔。测试期间,应当维持无铅焊料的成分包
括杂质含量,同时根据合金要求调
整银及铜元
素的含量。
注:一个工作日为焊料处于使用和熔融状
态下的连续8个小时;或焊料处于使用和熔融状
态下未满8个小时,同样计为一个工作日。
如果杂质含量超过表3-4规定的限值,则应
当更换焊料,并应当缩短焊料分析时间间隔。
应当开发并实施规范化的抽样计划,以证明对
焊料杂质的过程控制。
4 测试程序
4.1 助焊剂的使⽤ 应当按照3.2.2节的要求使
用助焊剂。应当
在引线和端子上均匀涂敷助焊
剂,而且助焊剂应当覆盖待测试表面。助焊剂
应当置于室温下。4.1节应当应用于所有下列测
试:A、B、C、D、E、F、G、A1、B1、C1、E1、
F1、G1,但不应当应用于测试S和S1,这两项
测试要求使用焊膏,而非单独使用助焊剂。
通孔插装轴向、径向及多引线元器件的引线
应当以 与 助 焊 剂 表面垂直
的 角度浸入助焊剂
中。表面贴装有引线元器件或无引线元器件的
引线或端子应当以与助焊剂表面呈20º-45º的角
度浸入助焊剂中。待测试表面应当浸入助焊剂中
5-10秒钟。任何可能形成的助焊剂液滴应当采用
吸取的方法去除,要注意不能去除待测试表面上
的助焊剂涂层。对于小型被动表面贴装器件,
可以(但是不要求)从表面上吸取助焊剂液滴。
在浸入焊料前,应当允许被测试的试样干燥5-20
秒。
但是在实际浸入动作之前,试样不应当停
留在焊料槽上(不预热)。
表3-4 焊料槽杂质含量最⼤限值
杂质
锡铅合⾦中杂质最⼤
重量百分⽐
(1,2)
⽆铅合⾦中杂质最⼤
重量百分⽐
(3,4)
铜 0.300 1.000
金 0.200 0.200
镉 0.005 0.005
锌 0.005 0.005
铝 0.006 0.006
锑 0.500 0.500
铁 0.020 0.020
砷 0.030 0.030
铋 0.250 0.250
银 0.100 4.000
镍 0.010 0.010
铅 不适用 0.100
注:
1. 焊料中锡含量应当维持在所用合金标称含量的±1%内,锡含量的测
试频次应当与铜/金杂质含量的测试频次相同。 焊料槽中的剩余成
分应当为铅及上表列出的其它金属。
2. 铜、金、镉、锌及铝杂质总含量不应当超过0.4%。但对无铅合金不
适用。
3. 焊料中的锡含量应当保持在使用的标称合金的±1%范围内。锡含量
的测试频次应当与铜/银含量的测试
频次相同。焊料槽中的剩余成
分应当为铅及上表列出的其它金属。
4. 杂质最大限值适用于符合J-STD-006要求的Sn96.5Ag3.0Cu0.5(SAC
305)。其它 无铅合金/杂质最大限值的采用可由用户和供应商协商
确定。
IPC/ECA J-STD-002C附修订本1 2008年11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