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A-610E CN2010年4月.pdf - 第153页
⽬标 - 1,2,3级 • 元器 件与 板 面 垂直 , 其底 面与 板 面 平 行 。 • 元器 件 底 面与 板 面 /盘 之 间的间 隙 在 0.3mm [0.012in] 到 2mm[0.079in] 之 间。 可接受 - 1,2,3级 • 元器 件 倾 斜 不 违 反 最小 电 气 间 隙 ( C ) 。 制 程警 ⽰ - 2,3级 • 元器 件 底 面与 板 面 /盘 之 间的 距离 小 于 0.3mm [0.012in] …

缺陷 - 1,2,3级
• 元器件的倾斜超出元器件最大高度限制。
•由于 元器件 倾 斜 使引线伸出不满足验收要
求。
图7-30
图7-31
图7-32
7 通孔技术
7.1.5 元器件的安放 – DIP/SIP器件和插座(续)
7-14 IPC-A-610E-2010
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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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 1,2,3级
• 元器件与板面垂直,其底面与板面平行。
• 元器件底面与板面/盘之间的间隙在0.3mm
[0.012in]到2mm[0.079in]之间。
可接受 - 1,2,3级
• 元器件倾斜不违反最小电气间隙(C)。
制程警⽰ - 2,3级
• 元器件底面与板面/盘之间的距离小于0.3mm
[0.012in]或大于2mm[0.079in],见7.1.4节。
缺陷 - 1,2,3级
• 违反最小电气间隙。
注:有些与外壳或面板有配接要求的元器件不
能倾斜,例如:拨动开关、电位计、LCD和LED
等。
图7-33
C
图7-34
7 通孔技术
7.1.6 元器件的安放 – 径向引线 – 垂直
7-15IPC-A-610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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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机械支撑或抵消元器件重量的限位装置必须与元器件和板面完全接触。
⽬标 - 1,2,3级
• 限位装置与元器件和板面完全接触。
• 引线恰当成形。
可接受(⽀撑孔)- 1,2级
制程警⽰(⽀撑孔)- 3级
缺陷(⾮⽀撑孔)- 1,2,3级
• 限位装置与元器件和板面未完全接触。
• 限位装置的边缘同时接触元器件和板面。
1
2
图7-35
1. 限位装置
2. 接触
图7-36
图7-37
7 通孔技术
7.1.6.1 元器件的安放 – 径向引线 – 垂直 – 限位装置
7-16 IPC-A-610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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