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20使用说明书.pdf - 第1042页
第 2 部 功能详解篇 第 13 章 选项组件 13 - 60 注 2 : 关于 AT C 上的吸嘴数量 1. 防眩用吸嘴的安装 用 LHe ad 识别大型元件时, L1 ~ L6 轴如 L1 和 L3 或 L2 和 L4 跳过 邻接的轴来使 用。 此时不使用的轴 的吸嘴外轴, 或吸嘴外轴反 射光进入 VCS 摄像机, 就不能正确地进 行图像识别。 为了防止 这种情况,使用 MNV C 时,追加 了如下生产前检 查和动作。 ( 1 ) …

第 2 部 功能详解篇 第 13 章 选项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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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多吸嘴 图像定心(MNVC)
13-8-1 概要
MNVC(Multi Nozzle Vision Centering)功能:使用LNC120Head校正图像识别,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图
像识别贴片效率。
• 在 JM-20 中,附加该选购项,可以依次实现最多达 6 个贴片头的图像识别。
13-8-2 设定和准备
为了使用MNVC功能,需要进行以下的设置和准备。
● 在机器设置时,请把MNVC设置为有效(参见「8-4-9-2选项使用单元」)。
● 在生产程序的内容里,包括有LHead对大型元件(超过10 mm)进行图像识别处理时,在ATC上「用
VCS不能检测的吸嘴(注 1) 」有6个以上 (注 2)。
注 1:所谓「用 VCS 不能检测的吸嘴」是指在 MNVC 运行状态下也不能用图像识别装置检测的吸嘴,
系指以下吸嘴。
1. 在 500 号到 508C 号的吸嘴中,下面中央的金属部分被涂成黑色的(参见下图)。
从下面看的适合吸嘴示例
2. 标准吸嘴以外,短边 4mm 以下的吸嘴。
3. 夹持吸嘴被涂成黑色的。
* 下面中央的金属部被涂成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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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关于 ATC 上的吸嘴数量
1. 防眩用吸嘴的安装
用 LHead 识别大型元件时,L1~L6 轴如 L1 和 L3 或 L2 和 L4 跳过邻接的轴来使用。
此时不使用的轴的吸嘴外轴,或吸嘴外轴反射光进入 VCS 摄像机,就不能正确地进行图像识别。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使用 MNVC 时,追加了如下生产前检查和动作。
(1)在分配吸嘴时,检查可否作为防眩用吸嘴使用。
(2)生产开始前,检查在ATC上是否有6个以上,用 VCS不能检测的吸嘴。
(3)在不使用的邻接轴的 VCS 不能检测的吸嘴位置上,安装防眩用吸嘴(参见下图)。
L1 L2 L3 L4
部品吸着用のノズル
防眩用のノズル
L5 L6
用 L1/L3 轴吸取大型元件时的吸取用吸嘴和防眩用吸嘴(模式图)
2. 关于用 VCS 不能检测的吸嘴数量
在生产程序中,预定使用的某个吸嘴安装了防眩用吸嘴后,在按原目的(吸取元件)使用吸嘴(吸取元
件)时,需要更换吸嘴,可能影响生产效率。
为了避免更换这样的吸嘴,我们推荐采用安装
[用生产程序使用的数量 + 2 个]
把 VCS 不能检测的吸嘴安装到 ATC 上。
3. 关于防眩用吸嘴数量不足时
防眩吸嘴不足 6 个时,由于用 L Head 不能图像识别大型元件(超过□20mm 或超过 26.5×11mm),因
而无法进行使用图像识别的大型元件的生产。
如果防眩吸嘴的数量较少时,在机器设置中,将 MNVC 的元件尺寸的扩展功能设置为无效,(参见
「8-4-9-2 选项使用单元」),则可以开始生产。但是,这时无法使用 L Head 对大型元件进行图像识
别。
[
避免因 Head 故障影响运转时的运用]
对安装防眩用吸嘴的 Head 发生故障进行回避运转(设备运转设置为 「不使用」 故障 Head)时,吸嘴
将自动不被安装。但,因该 Head 不能遮挡反射光,有可能妨碍 MNVC 的功能。
在此状态下,为了使用 MNVC 功能,请手动安装防眩用吸嘴,作为恢复故障 Head 前的处理(或进行
防止 Head 发光的处理)。
防眩用吸嘴
吸附元件用的吸嘴

第 2 部 功能详解篇 第 13 章 选项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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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 贴片精度
有关不同元件类型的贴片精度,请参见『1-3-2 机器规格』的贴片精度表的「VCS(LNC120Head时)」
的相关栏。
13-8-4 适用元件尺寸
请参见『1-5 对象元件和元件包装』的适用元件尺寸。
13-8-5 对象元件类型
铝电解电容器、GaAsFET、SOP、TSOP、HSOP、TSOP2、PLCC(QFJ)、PQFP(BQFP)、SOJ、Q
FP、QFN、单向引脚连接器、双向引脚连接器、Z引脚连接器、扩展引脚连接器、J引脚连接器、鸥翼
式插座、带减震器的插座、BGA、FBGA、通用图像元件、外形识别元件、插入元件、INS电解电容器。
13-8-6 适用识别装置
可对应54mm视野摄像机/27mm视野摄像机。
13-8-7 适用吸嘴
(1) 标准吸嘴
标准吸嘴为#500~#508C 适用吸嘴。
但是,#505、#506、#507、#508C 用 VCS 摄像时,请改为不发光件。
(2) 特别订货吸嘴
特别订货吸嘴用 VCS 摄像时,仅可适用吸附面不发光的吸嘴。
但是,如果“发光范围的短边”距离吸嘴中心±2.0mm 以下,可以适用。
・特别订货吸嘴的可以适用范围
宽度应为 4mm (±2.0mm) 以下
发光范围为 Φ4mm 以下
应为不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