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2000R动作说明书.pdf - 第75页

R e v 0 . 0 0 动作说明书 基板上面高さ 吸着高さ 吸着 搭載高さ 搭載 回転高さ 吸着 XY移動可能高さ 吸着 VCS認識高さ 認識 XY移動可能高さ 搭載 回転高さ 搭載 画像焦点高さ 部品移動可能高さ センサ下面高さ 吸附 吸附 吸附 识 识 识 装 识 装 识 装 吸附高度 转动高度 X Y可以移动高度 VCS 识 识 高度 X Y可能移动高度 转动高度 识 装高度 元件可能移动高度 基板上面高度 传 感器下面高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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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效元件对角尺寸 88.00mm 以下的视补弦元件,XY 动可能的高度(SZ)控制子。实效元
件对角尺寸超过 88.00mm 的视元件,在大型元件转动高度控制识控制,但是大型元件转动,XY
轴移动可能的高度低,在 XY 可能移动的高度,控制识子。 (元件高度(T)+元件深度(D) 4.00mm
以下)
装角度和识子相同的元件,在吸附元件可能转动高度(XY 可能移动高度),被子控制
子之后,识装。在装点,XY 修正动作后,在可能转动高度(XY 可能移动高度),仅被θ修正,然
后移动到装高度
一方面,装角度和识子不同的元件(纵长识,吸附元件,在可能吸附高度(XY 可恩g移动高
)被纵长姿势控制识子之后被识
装点,XY 修正动作后,在可能转动高度(XY 可能移动高
),被修正,然后移动到装高度
子,通过元件外形尺寸、VCS 偏差(XY)装角度、照明参数等,片机自动生成,因此
拥护不能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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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板上面高さ
吸着高さ
吸着
搭載高さ
搭載
回転高さ
吸着
XY移動可能高さ
吸着
VCS認識高さ
認識
XY移動可能高さ
搭載
回転高さ
搭載
画像焦点高さ
部品移動可能高さ
センサ下面高さ
吸附 吸附 吸附
吸附高度
转动高度
XY可以移动高度 VCS 高度
XY可能移动高度 转动高度 装高度
元件可能移动高度
基板上面高度
感器下面高
传像焦点高度
3−11−6 大型元件的吸附、识装面的高度控制
吸着高さ
吸着
回転高さ
吸着
XY移動可能高さ
吸着
VCS認識高さ
認識
XY移動可能高さ
搭載
回転高さ
搭載
搭載高さ
搭載
基板上面高さ
センサ下面高さ
部品移動可能高さ
画像焦点高さ
吸附
吸附 吸附
元件可能移动高度
吸附高度 转动高度 XY可能移动高度 VCS识 高度 XY可 转动高度 装高度
感器下面高度
基板上面高度
3−11−7 小型元件的吸附、识装面的高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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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7 大型视元件和已装元件的元件高度限制
大型视元件(实效元件对角图尺寸超过 88.00mm 的视元件,装了比以前元件高度高的元
件之后,有可能与已装的元件相碰,经指定位置等装了大型视元件后,请指定比元件高度高
的元件装。另外,大型视元件的装坐标互相干涉的位置,有可能不能装元件。
把元件高度 T、元件深度 D 的合计(T+D)称为实效元件高度 TD
大型视元件装前,已经被装的元件的最大实效元件高度称为 TD Max。
大型视元件的最大实效元件高度称为 TDV Max。
12mm 高度规格机,TDV Max<=(16.00-TD Max)
如前述所示,大型元件转动高度(RZ)可以用下式表示
RZ = SZ + 4.00mm - D - T (RZ 为元件最下面的高度)
RZ = SZ + 4.00mm - TD
因为 XY 移动高度是元件规格基板的最大翘曲量(2.00mm)和退避高度(1.00mm)合计了的高度,如果适用同
的考虑方法的话,大型元件转动高度(RZ) TD Max+3.00mm 的高度以上则可以。
RZ >= TD Max + 3.00mm
SZ + 4.00mm - TDV Max >= TD Max + 3.00mm
SZ ‒ TDV Max >= TD Max - 1.00mm
SZ - TD Max + 1.00mm >= TDV Max
20mm 高度规格机,TDV Max<=(24.00-TD Max)
TDV Max 最为最大元件高度的话,TD Max 4.00mm
实效元件高度 4.01mm 以上的元件,经位置指定等铁桩了大型视元件后,请指定元件装。
激光定心元件元件没有元件深度(D)的定义
只用元件高度(T)决定序是不够的。请考虑元件深度(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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