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3010_20V_使用说明书.pdf - 第637页
第 1 部 基本编 第 4 章 制作生产程序 5) 检查结果 显示检查 结果。 图像定中心完 成时显示 “OK ” , 未完成 时显示 “NG ” , 并在 注释栏中显示错 误原因。 6) 检查 ( F10 ) 执行图像识别检 查。检查结束后 显示检查结果 。 7) 前代替元件 (F5 ) 、后代替元件 (F6) 如果有代替元件 时,移动到代替 元件。 8) OK(F8) 反映检查结果, 返回到原来的画 面。 9) 返回 ( ESC )…

第 1 部 基本编 第 4 章 制作生产程序
3) Head 选择
可选择检查中使用的 Head。
MNVC 功能设定为有效时,可选择左 Head。
从组合框的一览中选择使用的 Head。
4) 照明测量
在以默认照明的亮度无法识别时,可取得最佳照明条件。
● 照明设置:
对进行照明测量的详细照明条件进行设置。
对照明项目进行个别设置, 取得最佳照明条件。
a) 照明类型
显示照明数据里设置的照明大、小区分。
b) 检查信息
显示照明区分列表,每项照明都配有[测量]、[熄灯]、[保持设定值]按钮(以下简称[保
持]按钮)。
[测量]、[熄灯]、[保持] 三个按钮中,只可选择一个,默认为[测量](仅按下[测量]按钮)状态。
[测量] 设置后,对该项照明,执行照明测量。
[熄灯] 设置后,关掉该项照明灯,执行照明测量。照明测量正常结束后,照明数据里设置为
熄灯。
[保持设定值] 设置后,以该照明亮度为固定亮度,执行照明测量。
c) 全种类照明测量
设置为[全种类照明测量]按钮(按下状态)后,对于[测量]里设置的检查信息,将实施[测量] / [熄
灯] / [保持设定值] 三种方式各种组合的照明测量。
但如果检查信息设置为 [熄灯]、「保持」 时,则优先执行该设定,不进行组合测量。
默认为无效 (未勾选) 状态。
● 照明测量:
可对识别元件的最适合的照明条件进行自动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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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部 基本编 第 4 章 制作生产程序
5) 检查结果
显示检查结果。图像定中心完成时显示“OK”,未完成时显示“NG”,并在注释栏中显示错误原因。
6) 检查(F10)
执行图像识别检查。检查结束后显示检查结果。
7) 前代替元件(F5)、后代替元件(F6)
如果有代替元件时,移动到代替元件。
8) OK(F8)
反映检查结果,返回到原来的画面。
9) 返回(ESC)
结束图像识别检查,返回原来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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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部 基本编 第 4 章 制作生产程序
4-5-4-3-2 共面性检查
进行共面性检查。
(1) 共面性检查的检查方式
利用元件数据中设定的值,进行“图像识别”→“共面性检查”的一系列控制,检查有无错误。
(2) 关于共面性检查时的各项运行
1) 吸取时使用的 Head
自动选择吸取时使用的 Head。
按照已安装的吸嘴优先,尽量减少吸嘴更换的原则使用 Head。
根据吸嘴的安装状况,在进行各个测量时 Head 有时会不同。
MNVC 功能有效时,如果检查元件被分配到左 Head 时,可选择检查的 Head。
执行检查
(对话框)
执行检查
图像识别
显示结果
(对话框)
共面性
检查开始
共面性检查
共面性检查
结束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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